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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威热电厂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

          2008年3月6日,宣威热电厂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电力规划总院审查。本次可研审查会由电力规划总院主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电网公司、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发改委、宣威市人民政府、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云电投滇东能源分公司、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电力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交通厅、环保局、煤炭工业局、文物局、地震局,以及曲靖市、宣威市等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本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云南省电力设计院编制,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于2007年11月进行了审查,并印发了《关于云南宣威市凤凰山工业基地配套热电厂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电规发电〔2008〕49号)。

          审查会召开之前,电规院专家组踏勘了工程现场。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听取了云南省电力设计院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介绍,并分专业组就机务、输煤组(热机、热负荷、厂内除灰、脱硫),电气热控组(系统、电气、热控、计算机),土建组(厂址、交通运输、建筑结构、岩石),水工组(水工、厂外除灰、水文),化学环保组(化学、环保、水保)、技经组(技经、施工组织)进行了认真讨论,从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厂址、接入系统、热负荷、煤源、交通运输、水源、灰场、工程地质及岩石工程、主机主要技术条件、工程设想、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脱硫、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技经部分(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融资方案、财务分析)等十六部分进行了详实缜密的审查。

          会议原则同意云南省电力设计院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会议主要审查意见摘要如下:根据宣威市总体规划,宣威市工业发展格局为“一区三基地”,即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羊场磷电一体化工业基地、虹桥食品工业基地、凤凰山电化一体化工业基地。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已印发《云南省经委对〈宣威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的评审意见》(产业[2006]168号)。根据热电联产规划审查意见,本工程建设规模为650MW,拟建2×25MW高温高压抽汽背压供热机组+1×600MW超临界参数抽汽凝汽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预留脱硝装置空间,并留有扩建条件。工程拟建于宣威市凤凰山电化一体化工业基地内,项目的建设,不仅可满足凤凰山工业基地热负荷的需要,实现热电联产,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还可综合利用当地的煤矸石资源,减轻环境污染;它有利于争取实现煤电化一体化,体现循环经济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宣威市经济发展,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及环保政策。因此,本工程可结合凤凰山工业基地热负荷和电负荷的需求以及电力市场发展适时建设。工程的建设规模,是否分阶段建设以及机组选型最终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意见为准。(综合部:董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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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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